关于终止与武汉法律经济专修学院合作办学的公告

发布者:潘攀发布时间:2026-04-29浏览次数:10

经教学点申请,学校研究决定,即日起武汉法律经济专修学院终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合作办学关系。

特此公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4月29

(审核人:徐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