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全国自学考试笔试、计算机化考试在我校圆满完成

发布者:刘以群发布时间:2021-10-25浏览次数:635

(通讯员 李明)202110月,2021年度全国自学考试笔试(16-17日)、全国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工作在学校首义校区顺利举行。本次考试由继续教育学院牵头承接,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实施,自学考试笔试开考2天,报名11028科次、共计开考372标准化考场场次,自学考试计算机化考试开考1天,1800名考生报考。

我校是全国自学考试笔试重要考点、武汉市计算机化考试唯一考点,近年来一直承担着湖北省自学考试笔试、计算机化考试组织工作,每年上下半年各一次。为确保考试平稳进行,刘仁山副校长主持召开学校国家级考试协调工作会议并提出”认识到位、防疫到位、责任到位、协作到位”十六字工作要求,坚持防疫安全和考试安全两手抓,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规范实施。

考试期间,湖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徐春生和副主任喻爱珍到学校检查巡视并座谈调研,继教院院长刘建明,副院长石龙,自考办主任李明以及省、市巡视员陪同巡视并参加了调研。

在巡视过程中,徐春生对我校考点严谨、细致和规范的组考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赞扬我校为武汉市自学考试及无纸化考试所做出的贡献。学校的标准化考场、机房建设、疫情防控、考务管理、考风考纪、医疗保障、安全保卫等方面的落实情况给徐主任留下深刻的印象,认为学校为考生营造了一个公平、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在考试巡视结束后,双方就自学考试的主考学校职责作用发挥、助学机构规范与管理、主考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自考助学评价与服务、质量监督与考生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徐春生指出自学考试工作不仅是一种考试制度,而是全面的开放的教育模式。质量意识是自学考试工作的生命线,应将它贯彻在“招、教、学、考、毕业”等全过程中。“双一流”高校作为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中的中坚力量,应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省自考办与主考学校协同推进自学考试的改革创新,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实现湖北省自学考试的转型与发展。

刘建明介绍了我校自学考试的概况,重点强调了自身的质量保证和监督措施以及疫情期间我校为服务考生勇担重担率先承接社会考试所做的努力。他表示学校将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依托学校经管法类专业优势学科资源开展自考专业内涵建设,打造湖北省自学考试的专业品牌。喻爱珍对我校在湖北省自考专业与课程改革方面所付出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就即将进行的专业与课程改革工作进行了交流。

本次自学考试举行正值全国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面临自学考试参与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且国内部分地区又出现零星病例的严峻形势,学校考试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在常规考务基础上,专门成立防疫组,落实责任、层层把关,切实做好防疫。在省市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支持下,学校各部门通力协作,继教院全体教职工勠力同心,本次考试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