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志远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在海南省违规进行成教招生的声明

发布者:李明发布时间:2021-09-09浏览次数:770

近日,海南省部分考生反映,深圳市志远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机构,以我校名义,擅自在海南省进行成教招生工作,并违规收取学费。此类行为严重影响了我校声誉,扰乱正常办学秩序,损害了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明确相关信息,我特作如下声明:

一、我校继续教育学院为学历继续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目前在海南省合作单位为海口市龙华区尚书房国学教育中心、海口市琼山区继续教育培训中心。除此之外,我校没有与深圳市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其他机构及个人有任何形式合作,也没有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在海南省进行成人教育招生工作。

二、我校各函授站点在成教招生工作中,均严格遵守与我校签订的《招生意向书》的要求,并按物价部门核定并备案的学费标准,进行收费,我校在海南省学费标准为总学费6300元。

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合作招生单位详见继续教育学院官网http://sce.zuel.edu.cn/(浏览途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微信公众号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深圳市志远教育培训公司等机构或个人在海南省以我校名义擅自进行成人教育招生的行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声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