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下午2点半,根据湖北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在中南楼607室开展了“以‘四个合格’为目标,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文件《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2016年下学期开学以来的第四个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学习的有:潘晓明、徐银华、刘佑春、余晓明、余希进、余尊奇、刘卫平、叶昊和入党积极分子潘钊。
“四个合格”的目标,是党员干部的成事之要、修身之本、处事之法,既是正心修身的思想守则,也是干部工作的行动准则。党员干部要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就需要从正心、修身开始,主动努力实现“四个合格”目标。
首先,党支部书记潘晓明进行了简单地会议说明,指出“四个合格”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共产党员行为和作风合格、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合格,我们要在以“四个合格”为目标,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第一项,全体第三党支部成员重温入党诗词,铭记党员责任。
第二项,由支部成员叶昊诵读党章第一章《党员》。
第三项,党员缴纳11月份党费。
第四项,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监督条例》),并进行交流。首先,由徐银华院长带着支部的每位成员大致阅读了一遍《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随后,潘晓明书记指出:“我们对《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的学习需要‘强制’与‘自觉’相结合,这些准则和条例需要走入我们的正常党日生活。”;刘卫平认为,党员的基本要求都在党章中有所体现,党章是教我们做什么,而《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是教我们应该怎么做;余晓明说,《若干准则》中强调“新形势”,而他认为的“新形势”就是现在盛行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我们一定不能忘了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参加当日活动,随时提醒自己是一名先进党员;余尊奇和刘佑春都认为,作为党员,我们必须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定理想信念,抓住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党内的政治生活必须严格起来、频繁起来,这样才能使时刻刻提醒自己以身作则;最后,余希进提出,在新时期下学习《若干准则》和《监督条例》十分必要,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五项,传达院党委领导干部换届的相关文件,讨论投票选出预备人员。
总之,作为党员,我们必须始终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时刻保持对于自身的严格要求,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将从严治党落实到自身之上。
(撰稿:叶昊 摄影:潘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