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解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9-15浏览次数:215

  9月12日,教育部公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附件】。在延续研究生全面收费、信息公开等政策的基础上,明确如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提前。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确定为:2014年12月27日(周六)、12月28日(周日)。相比以往年度,提前了约1个星期。

二、完善报考条件。将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纳入准考考生范围。

三、推免生改革。分为推出和接收二个环节。推出时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不分留校和推出(专项计划除外)。所有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注册、网上交费、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不再参加11月10-14日的全国硕士生现场确认。10月25日前未被接收的推免生,自动取消推免生资格。

四、农历春节前后公布初试成绩。时间段为2015年2月12日(腊月二十四)至3月1日(正月十一),具体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确定。

五、违规处理。对违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对违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

  特此

教学(2014)1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