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点):
为严肃办学秩序,保证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我科将于近期对各函授站(点)所报送的在校生的学籍状况进行清查。清查对象为:
(一):已录取,但未到所属函授站(点)报到注册;
(二):已报到入学,但已申请退学;
(三):已报到入学,但未按我校要求完成教学活动的学生;
(四):未按要求学校要求及时、足额缴纳学费;
(五):已报到入学,申请保留学籍超过2年以上的;
(六):因种种原因未毕业,已超过正常毕业办证时间2年以上的学生。
请各函授站(点)对照以上要求,将近年的在校生学籍状况进行清查,并将清理情况于4月10日前以文字形式报学籍学位科,学籍学位科将根据各函授站(点)上报的情况,对以上各种类型的学生的学籍进行清查并予以注销。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位科
201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