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2014级成教新生入学及学籍注册即将开始,为了规范办学行为,加强管理,保证学籍注册工作的严肃性,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报到及交费
新生报到是学历注册的基础,各函授站点应予以高度重视。各函授站点应组织学生填报《新生入学登记表》,分类造册后报学院学籍科,以作为学生报到和学历注册的依据。由于学历注册是以录取数据为依据,因此函授站应告知新生填报各项数据的准确性和严肃性。如有发现考生基本信息与录取数据不一致等情况,应要求考生及时与当地省市招生部门联系,要求进行数据修改并出具证明,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告学籍学位管理科。
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历注册须以足额上缴第一学年学费为基础。各教学单位在上报新生注册名单时,应将及时将学费汇到学校账务,说明交费情况,未报到交费的学生不予注册。
二、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所有录取的专升本新生,要进行第一学历的资格审查。各函授站点需要求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第一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函授站点要对新生提供的上述学历材料认真核查,并确定其真实有效,录取信息与第一学历信息核对无误的学生,函授站点才能向我院上报其专升本学籍注册信息,没有第一学历或无法认定学历真伪的,函授站点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核查方法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 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毕业信息,需进行学历认证,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上交我院。函授站点应将复查情况书面报告我院。如考生的第一学历确实有效,但因考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变更等情况,应由考生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报我院。
三、根据招生情况,学院已对各站点开设的专业进行了研究,拟订开班计划。对于因规模小不能开班的专业学生,各函授站要做好学生转读其他专业学习的工作。各站点拟开班情况见附件。
四、新生学籍注册时间及格式
1、为了保证新生入学后,各项教学及后续学籍管理活动能顺利开展,各函授站点应于3月2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报到、学籍注册数据上报、专升本学历复查以及学费上缴工作。
2、各函授站点应分专业、分班,并按实际报名人数分别制作新生花名册、要求统一用Excel表格方式完成,名册格式见附件。纸质文本加盖函授站点公章或签字后,连同新生入学登记表寄送学籍科,电子文本于3月20日前发送至学籍科QQ邮箱351487669:电话:02788383573;中南大继教院QQ群号:38284789。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新生注册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姓名、出生日期、学习形式、及学历层次(本科不能更改为专科),在读期间确因特殊原因更改了身份信息的,需提供县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证明及身份证件原件报我院。
2、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籍及教学等的管理,各函授站点原则上不能招收单科生,我校今后将不再对各站点自行招收的单项科生进行学籍注册和上学号。
3、严格转学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允许转学。对确需转入他校学习,需经学校同意,并进行学籍注册及缴纳相关学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由其他高校转入我校学习,需经我校同意后,并需由原高校进行学籍注册,才能办理相关转学手续。转学手续应在5月30日前完成,并将转学表报送学籍科,由学籍科报湖北省教育厅集中办理。
4、因湖北省教育厅要求3月底前完成学籍注册工作,各函授站点务必按要求在3月20日前交清第一学年学费,将学籍注册名册、新生入学登记表、专升本入学资格复查表报送学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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