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培训部:
在各学院共同努力下,我校清缴自学考试学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欠缴学费金额依然较大。因此,在7月份自考毕业证书领取和10月份自考报名中,我院将继续推行屏蔽政策,对于未缴清学费的考生,不予发放毕业证书;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缴纳应缴学费的考生,不予办理报考手续,请各学院培训部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合作学校及每个考生,同时敦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
接上级考办通知,10月份报考截止时间为9月3日,请各学院假期提前做好报考的准备工作。对于报考时仍未缴清应缴学费考生将继续进行屏蔽,不予办理报考手续。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