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我校自考衔接教育学生学费的通知
校内各自考办学单位及合作办学衔接学校:
为了维护我校自考衔接教育正常的教学、管理秩序,切实保障广大自考学生及学校的利益,同时配合全省开展的在籍自考生重新注册的专项工作,继续教育学院决定于本月下旬对我校在册自考衔接班学生学费进行清理,对未按规定缴费的学生将取消其七月份自考考试资格;未按规定缴费的衔接学校,今年下半年将不再与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请各自考办学单位对本单位所属自考学生及合作办学学校学费缴纳情况先行进行清理和催缴,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后期实行自考生学年注册工作打下基础。
清查范围:2011年、2012年注册的衔接教育学生。
自考助学管理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