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接湖北省考试院通知,凡自考生网报时选择“成教”类别的,确认点不得自行将考生类别修改为“自考”,确认点须将这类考生信息集中于9日下午报省考试院审核,该时间过后省考试院不再接受更改考生类别的申请。因此凡自考生网报时选择“成教”类别的,必须于9日上午确认时间结束前,前来确认点进行确认审核,并提出更改考生类别的申请。9日上午确认时间结束后,我院报名确认点不再接收自考生更改考生类别的申请,由此产生的后果,我院将不承担责任,请各位考生谅解并相互转告。
如有疑问,请咨询027-68880284
特此通知
中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