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下半年自考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和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李明发布时间:2021-06-25浏览次数:10792

各位自考考生:

根据我校自考工作安排2021半年毕业论文进入论文撰写阶段。为了做好本科生毕业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撰写、查重、答辩工作,现将撰写论文要求、步骤及时间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34号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附件一),按规范要求及格式进行论文的选题、开题、撰写。

二、论文选题(附件二至附件五)

毕业论文应按所学专业选题,既可以在学院提供相关专业选题中选择,也鼓励学生结合自己的工作拟定与专业相关的论文题目。

三、论文开题报告、初稿、定稿提交时间及要求

根据毕业论文操作流程(附件六),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南大教学云平台按要求上传开题报告、论文初稿和论文定稿。(注:初稿和定稿有论文重复率要求、字数要求、以及格式要求,请考生仔细阅读

(一)开题报告提交时间:20216251800—2021761700分。未按时提交开题报告的考生视为放弃此次论文考核。

论文初稿上传时间:2021770800—2021861700分。

1.论文初稿格式不符合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少于8000字的,不能进入论文指导环节。

2.论文初稿查重率高于50%的考生论文,可以在8月15日前修改一次论文,再次提交查重率低于50%者,可进入论文指导环节,查重率仍高于50%者,不能进入论文指导环节。

  (三)论文指导和定稿提交时间:20218170800—20219131700分。论文指导老师对考生论文进行指导,提出指导意见,考生根据指导意见进行论文修改,直到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论文视为论文定稿。

   1.论文定稿查重低于15%的考生论文,且格式和字数符合要求,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2.论文定稿查重率高于15%的考生论文,可以修改一次论文再次提交复查,查重率低于15%者可进入论文答辩环节,二次查重后重复率仍高于15%者,不能进入论文答辩环节。

我校自考办的查重平台为中国知网,请以我校自考办的查重结果为准。

  四、文格式和装订要求:论文定稿后,要严格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论文及封面样式》的要求对论文进行排版(论文封面见附件七)。

论文答辩时间待定,考试地点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届时请自考考生关注继教院官网通知和中南大教学云平台。

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第34号令,教育部网站链接如下:http://www.moe.gov.cn/srcsite/A02/s5911/moe_621/201211/t20121113_170437.html

我校特此声明:

1.超过规定时间内上传开题报告、初稿、定稿的自考生,其上传内容无效;

2.我校自考办联系方式只有027-88383903027-88382019两种;

3.考生论文上传唯一官方系统为中南大教学云平台https://0144.whxunw.com/exam/login.thtml),自考生除论文答辩工作之外,所有论文指导流程均在我校云平台上进行,请自考生勤登平台,时刻关注论文提交进度。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

                                                               2021625

附件一:关于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的通知.pdf

附件二:(金融、投资学)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xls

附件三:(工商)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doc

附件四:(物流管理)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docx

附件五:(会计)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写作参考选题.doc

附件六:毕业论文操作文档.docx

附件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论文及封面样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