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函授站:
根据学院《关于调整函授教材管理和发放办法的通知》和2009年1月《关于函授站缴纳教材款的通知》精神,学校财务处已会同我院组织专人对相关教材欠款进行了清理,为彻底完成清缴工作,凡认为有数额出入的函授站,请于近期尽快指派专人,携带教材缴款收据来我校与校财务处进行核对和清缴。
特此通知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