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5-11 ] 学工办
各班级:
高等教育是受教育者自主求学的非义务教育,按时缴纳学费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是对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的必要补偿。经核查,我院学生拖欠学费和住宿费数额较大,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管理秩序。各班班主任要加大高校收费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学生尽快交清学费、住宿费。现将催缴学费、住宿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椐学院规定,我院学生每学年先交费、后注册,不交费暂不进行学年注册。
二、各班班主任要认真清理各班缴费情况,并将《欠费催缴单》及时下发给欠费学生本人,如交费学生情况有误,请及时反馈给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校财务处。
三、毕业班学生务必于6月25日之前将学费交至财务处,逾期未缴清费用的延缓办理毕业证(由此造成的就业或其他问题,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四、非毕业班学生未缴清费用的,将取消学期考试资格。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