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28浏览次数:25

年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 2006-11-28 ] 自考办

  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发展的需要,加强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的组织与管理,确保考核质量,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按照省考院布置的主考学校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任务,学校拟定实践性环节(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安排。

一、毕业答辩领导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每年度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担任,成员由各院主管继续教育负责人担任。  
  2、每年自考本科毕业生论文答辩按专业分别成立会计、工商企业管理、金融保险、财政税收、计算机信息管理、法学(经济法、律师)等六个论文答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各专业自考毕业生论文撰写指导,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3、学校在毕业考核中,选派从事本专业课程的教学或科研工作,具有中. 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
  4、成立各专业论文答辩小组

  会计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
  组 长:唐国平
  成 员:许家林(博导、教授)、张敦力(教授)、袁天荣(教授)、邓春华(教授)、孙贤林(副教授)
      季小琴(副教授)、喻景忠(副教授)、罗殿英(副教授)、聂曼曼(讲师)
  秘 书:韩 红(联系电话:027-88386781转8015)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会计学院 
  邮 编:430073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
  组 长:张建民
  成 员:张相文(教授、博导)、赵深微(副教授)、宁昌会(副教授)、刘德光(副教授)
      李绍和(副教授)、张光宏(副教授)
  秘 书:余 虹(联系电话:027-88384417 88043976)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汉珞路11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4#楼工商管理学院 
  邮 编:430064

  金融、保险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
  组 长:宋清华
  成 员:黄孝武(教授)、吴韦华(教授)、陶雄华(副教授)、岳正坤(副教授)、刘春志(副教授)、袁 辉(副教授)
  秘 书:周菊荣(联系电话:027-88386614)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中南财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金融保险学院 
  邮 编:430073

  财政税收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
  组 长:李大明
  成 员:刘京焕(教授)、庞凤喜(教授)、陈志勇(教授)、李景友(副教授)
  秘 书:徐 志(联系电话:027-88386489)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中南财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泉楼财税学院 
  邮 编:430073

  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
  组 长:刘腾红
  成 员:何友鸣(教授)、宋克振(教授)、童涌泉(副教授)、朱少林(副教授)、张 凯(副教授)
  秘 书:沈 彤(联系电话:027-88384625)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中南楼信息学院 
  邮 编:430064

  法学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
  组 长:徐银华
  成 员:李艳华(副教授)、胡弘弘(副教授)、欧阳竹筠(副教授)、严本道(副教授)
      彭俊良(副教授)、徐伟功(副教授)、柯昌辉(讲师)赵 强(讲师)
  秘 书:匡 华(联系电话:027-88386071)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政院路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文治楼法学院
  邮 编:430073

二、毕业论文答辩考核的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每年12月10、11、12日,上午8:30―11:00 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办
  3、报名条件:本科段自考专业计划规定的各门课程均已考试合格。
  4、报名程序:
    ①考生持自考准考证、准考证复印件、本科段各门课程合格证(单科结业证不齐全的须由区、县考办出具成绩证明,免考课
     程须携带英语四级证书或计算机二级证书),到毕业答辩报名处验证。
    ②验证合格者持准考证复印件到交费处缴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领取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

三、毕业论文撰写和指导要求

  1、毕业论文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请人代写或抄袭,论文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指导教师主要是通过审阅考生论文的初搞,批阅对初稿的修改意见来对考生进行毕业论文撰写指导。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校接受教师的直接指导,或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主动与指导老师联系接受教师的指导。
  2、考生可参照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安排附录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选题,或根据本人自考所学的专业自选自定毕业论文题目,但不能跨专业选题,如有跨专业选题,所写的论文无效。建议有条件的考生,毕业论文初稿和定稿的撰写在计算机上完成,并用A4纸打印成稿。考生要于每年1月5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并将初稿按专业寄往所在学院。详细地址请看:本专业答辩指导小组附后的地址。注:(初稿封面要与邮寄给学校的初稿装订在一起,考生在邮寄初稿时一定要留下底稿,学校在返寄初稿修改意见时不寄还初稿)。
  3、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用计算机登记已交初稿的考生姓名、准考证号、通讯地址,根据考生的论文选题确定指导教师,及时将毕业论文初稿分发给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审阅考生毕业论文的初稿后,要认真批阅评语,提出对初稿的修改指导意见,并填写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指导教师本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于每年1月10日将《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评语》送交本专业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由毕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集中登记后寄给考生。初稿原文及封面由指导教师留下备查。
  4、考生要根据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初稿的修改指导意见,在3月15日前修改初稿、完成定稿,装订上论文定稿封面后将论文定稿直接寄送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按100分制对论文定稿评分,并写出评语。
  凡不能按时交毕业论文定稿者,均不得参加当年的毕业论文答辩考核。

四、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形式和成绩评定

  1、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考核工作由本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
  2、各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统一定于2007年4月8日在首义校区举行,毕业论文答辩考核时间一天。凡本次撰写了毕业论文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考核,不参加答辩考核的考生毕业论文成绩一律记为不合格。答辩考生必须于4月8日上午8:30到考场,各专业答辩地点详见4月8日在学校前后大门张贴的答辩考场安排。
  3、答辩考核结束后,由各论文答辩指导小组为每一位考生在评审意见表上写出答辩评语及论文总评成绩。答辩成绩不合格者,可继续参加明年的毕业论文答辩报名。
  4、考生在答辩考核结束后,请于4月20日前在继续教育学院网上核对准考证号、 姓名、专业是否正确,如有不正确的与学校自考办联系(027-88382983)。
  5、考生到校参加答辩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

五、毕业论文答辩考核成绩通知

  每年6月上旬,由考生本人到当地区、县自考办查询毕业答辩的成绩,领取毕业考核结业证,学校自考办不负责毕业答辩的成绩通知,不接待考生毕业答辩的成绩查询。考生在毕业论文撰写和答辩中,如有问题需咨询可直接与各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秘书联系,联系电话见各专业论文答辩指导小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