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审核结果及处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者:望帆发布时间:2024-10-23浏览次数:490

各位自考学生: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工作安排,我校于2024年10月14日-10月20日对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定稿进行了首次审核和重复率检测,现将审核结果和相应处理办法公布如下:

一、结果查询

自考生自行登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云平台”(后简称“云平台”)查看本人毕业论文审核结果。

二、处理办法

(一)云平台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答辩环节;

说明:论文定稿审核通过,表示指导老师同意定稿并进入答辩环节,不代表论文成绩已达到学位论文(75分及以上)或毕业论文(60分及以上),论文成绩评定标准是根据论文质量和最后答辩结果来判断。

(二)云平台审核状态为“打回修改”的,考生需在10月23日18:00-10月29日23:59期间将毕业论文定稿修改稿重新在云平台上传参加第二次审核。未在截止时间上传论文修改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论文答辩。

(三)云平台审核状态为“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本次论文考核不合格,需重新申报下一轮毕业论文考核。

(四)学校将于11月1日开展毕业论文定稿第二次审核和重复率检测工作,并及时公布结果(云平台查询)。对第二次审核和重复率检测不通过的,视为本次论文考核不合格,需重新申报下一轮毕业论文考核。

三、重复率检测

我校毕业论文重复率检测网站为:“中国知网”,要求重复率检测不超过15%。考生提交论文定稿之前可自行在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服务(https://cx.cnki.net)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

四、答辩工作

学校计划在2024年11月中上旬开展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请各位自考生及时关注论文答辩工作通知,根据通知具体要求按时参加答辩工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4年10月23日


相关链接: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生毕业论文考核安排及要求 https://sce.zuel.edu.cn/2024/0703/c2911a36946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