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转接操作指南

发布者:望帆发布时间:2023-06-01浏览次数:10

为指导和帮助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做好新旧专业转接工作,结合我省新旧专业过渡期实际情况,制订新旧专业转接操作指南如下:

一、新旧专业转接对象有哪些?

我省自学考试2018年之前已经完成考籍注册的考生。其报考的专业已停考,计划继续参加自学考试。

20181月后注册的考生无须进行新旧专业转接。

二、新旧专业过渡期多长时间?

我省自20181月起新生注册专业全面启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清单》,原专业进入专业过渡期。原计划在2021年停止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但考虑到2020年疫情原因,原专业过渡期延长至20216月,即2021年下半年停止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书。

三、何时操作新旧专业转接?

新旧专业转接操作不限时间,考生随时可选择将原专业对接到新专业。具体建议如下:

(一)考生原专业仅剩1-3门课程未通过的,如未通过的课程仍在开考,可以选择继续报考未通过的课程,或选择报考同层次理论课程进行学分互认,在20216月份之前达到原专业毕业条件,办理原专业毕业证;也可转接到对应的新专业,按新专业的考试计划继续报考,达到新专业毕业条件后,办理新专业毕业证书。

(二)考生原专业剩余未考课程较多,应及时转接到新专业。

(三)原已停办证的旧专业,应及时转接到新专业。

四、转接规则如何?应如何操作?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试行我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计划调整及停考专业过渡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新旧专业转接按照“实质等效、公平公正、服务考生”的基本原则开展,转接的总体规则是:同层次同类、课程等效、学分相当,即同类课程用来转换的课程学分不低于转换后的课程学分。具体如下:

(一)有对接专业的旧专业

第一步:新专业是同层次选考类型的,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如新专业是指定选考课类型的,则新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

第二步:原专业公共课对接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对接后多余课程可用于选考课的对接。

第三步:本科层次专业,新旧专业学位课对接。如考生并无可用来对接的学位课程,或考生报考专业为专科,则跳过这一步。

第四步:原专业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自动进入下一步待选。

第五步:原专业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选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在新专业中将无法使用,因此,建议考生在这一步“应转尽转”。

原高起本(专本连读)专业,按以上流程分别完成专科、本科层次的对接。个别高起本(专本连读)新旧专业的课程存在跨层次情况,如某门课原设置在专科,新专业设置在了本科,这种情况,考生在专科转接的第三步、第四步、第五步可以选择将课程转接到专科,也可以不转接到专科,留到本科直接使用。无论选择转还是不转,课程只能使用一次,转接后毕业学分不够的应继续报考新专业的课程补足。

(二)无对接专业的停考旧专业

无对接专业的停考旧专业,原专业已不再颁发毕业证书,只能转接到其他已开考的新专业继续报考。考生可以在已开考专业列表中自主选择转接专业,助学班的考生仅限转接到相同主考学校、相同助学机构下已开考的同类专业。有报考条件限制的专业如护理专业、艺术类专业等考生不要转入。

第一步:新专业是同层次选考类型的,其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如新专业是指定选考课类型的,则新专业考试计划中与旧专业有相同课程代码的课程,系统直接使用,考生无须操作。

第二步:原专业公共课对接新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对接后多余课程可用于选考课的对接。

第三步:原专业的专业课已考课程中选择不超过7学分的课程对接新专业的专业核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

第四步:原专业剩余的专业课对接新专业的选考课。考生从已考课程列表中自主选择课程对接到新专业的选考课,选择的课程组的总学分应不低于拟对接的课程组。在这一步中,已考课程列表中未选择的课程在新专业中将无法使用,因此,建议考生在这一步“应转尽转”。

五、转接过程中应注意些什么?

(一)考生本人应对自己需要转接的新旧专业课程计划进行认真比对,了解转接规则,做好课程对接初步准备;

(二)在转接的过程中,考生应认真阅读页面步骤说明,每一次操作切忌盲目点击“下一步”,导致转接错误。社会考生一旦转接提交,相应的课程对接即时生效。助学班的考生完成新旧专业转接后,提交助学机构、主考学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课程对接即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