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通知

发布者:望帆发布时间:2023-08-07浏览次数:2791

各助学单位及考生:

为确保我校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过程评价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过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10月考期我校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2023年9月6日。

二、报名对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考专业的自学考试考生。

三、报名方式

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云平台”

(https://0144.whxunw.com/exam/index.thtml)报名,报名前需下载平台客户端(附件1)。

登录账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网络助学课件学习具体学习流程附件2)。

四、报名课程目录(附件3

五、考核内容方式

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的课程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课件学习占40%;平时作业占30%;综合测评占30%。

(一)课件学习:根据网上学习要求时长进行评定。

(二)平时作业:根据网上完成作业的数量和质量进行评定。

(三)综合测评:考生在参加全国统考笔试前,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统筹安排,综合测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另行通知。

六、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课程成绩使用

报名参加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的自学考试课程的最终成绩按比例组合而成,其中全国统考笔试成绩占70%,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成绩占30%。

七、报名咨询及缴费

(一)参加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的考生可通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云平台”报名,并通过在线支付方式支付费用,也可以由助学机构统一报名,集中在线缴费,具体缴费操作说明(附件4)。报名咨询电话:027-88382019(自考办),027-65528486(平台联系人:向工程师)。

(二)缴费标准:


特别提醒:请各位考生缴费前认真核对报考课程信息,缴费成功后,不受理退费。


附件1:讯网自考综合学业评价客户端.zip

附件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助学考生操作指南.docx

附件3:课程目录.xls

附件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网络助学缴费操作说明.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