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综合测评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明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次数:415

各助学单位及考生:

为切实做好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综合测评工作,保证自考生顺利按时完成网络助学综合测评考试,根据《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课程学业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我校采取“线下集中”和“线上集中”考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平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助学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

注:请使用“云平台”电脑客户端进行登录,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考试时间

(一)线下集中考试

2023年4月8日-2023年4月9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助学单位通知安排为准;

(二)线上集中考试

2023年4月8日9:00-2023年4月10日23:59。

三、考试对象

具体名单见附件2

注: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完成“云平台”课件学习和平时作业。

四、考试要求

(一)考试程序

1.考生在考试规定时间范围内,可在任意时间段内参加考试;

2.请在装有摄像头的电脑上操作,使用考试客户端进行登录;

3.考生进入考试界面确定考试后开始倒计时,考试计时期间勿退出考试窗口页面;

4.考试期间会对考生进行不定时人像抓拍、人脸识别、图像保存,以便核查。 

(二)考试纪律

考生应诚信赴考,自觉遵守在线考试相关规定,考试过程中及考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对考生违纪、作弊行为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1.请未完成课件学习和平时作业的考生在综合测评考试之前必须完成,否则,影响本人学业综合评价最终成绩。

2.人脸识别结果将会作为成绩有效性的重要参考指标。


附件1:课件学习--综测操作指南.docx

附件2:2023年4月学业综合评价网络助学综合测评-线上考试名单.xlsx

附件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在线考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doc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