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若干非全日制自学考试助学班学生拟作退学处理的公示(第二批)

发布者:李明发布时间:2022-11-08浏览次数:600

各位考生:

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生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学校将对长期未学习报考且学费未缴清的非全日制自学考试助学班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处理,停止对其提供相关管理服务。“自动退学”的学生若需继续学习报考,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核实并缴齐剩余费用后方可进行后续学习和报考。

经助学机构与考生本人联系确认或对联系不上的考生进行公示送达,学校拟对2007至2018年间在我校注册,2015年以来未学习报考且未缴清学费的5名考生(详见附表“公示名单第二批)作“自动退学”处理并进行公示。

本公示自发出之日起满15天即为送达。公示期:2022年11月8日—2022年11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学生本人或其所在助学机构与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联系。

联系人:望老师,联系电话:027-88382990。


公示名单(第二批).xlsx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