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成教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各函授站(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求各函授站(点)做好在籍学生的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工作。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我校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在校、在籍学生(截止201年3月1日,2019级新生在报到时进行核准)。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
《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数据信息与在校学生的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和补录内容见附件一“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做好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是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各函授站(点)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务必通知到站(点)的学生,严格按附件二“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的信息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时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并于2019年3月1日前将附件一“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报我院招生学籍办公室,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函授站开展本次信息核准和实录工作的进展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一: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附件一: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附件二: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附件二: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