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明确高校党员责任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1-04浏览次数:493

    11月3日上午10点,根据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第三党支部在中南楼702室开展了以“明确高校党员责任”的2016年下学期开学以来的第三个主题党日活动。参加学习的有:潘晓明、徐银华、刘佑春、余晓明、余希进、余尊奇、叶昊、入党积极分子潘钊和支部外党员王磊。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4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履新伊始,面对中外记者斩钉截铁的宣示,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征程。从严治党只会越来越严格,中央全面从严整治的是党内的害虫、病毒,维护的是干净忠诚的干部,以及广大的人民群众。习近平总书记在履新伊始就已经明确提出“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口号。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背负的是中国十几亿人民的期望,在这么重的担子下,党必须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从严治党,我们永远在路上。

    首先,党支部书记潘晓明进行了简单地会议说明,提出十八届六中全会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就是要求我们每个党员明责、尽责、问责、追责,明确公民责任、党员责任、教师责任,以上关键词就是我们本次党日活动的重点和讨论议题。

    第一项,党员缴纳10月份党费。

    第二项,由徐银华院长为党员讲解本次党日活动的主题内容。徐院长提出,主题党日活动要求我们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要求党员不可以信仰宗教,这次纪律处分条例要求我们把责任从纸面上升到实践。为使规则动起来,我党颁布了《问责条例》。我们作为教师岗位的工作人员,更要明确自己责任的特殊性,明确我们明责、尽责、问责、追责的特殊性。《问责条例》最大的好处就是提高了纪律处分的执行力,强调广大党员干部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

    第三项,由党支部各成员针对本次主题当日活动的主题发表个人看法,并进行交流。余晓明主任说,这次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点、主基调是在新时期下抓住党员的问责机制,党员是我国的中坚力量,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明确党章职责与工作职责,并将两者结合起来,从我们高校来讲,我们一定要尽自己的管理职责,起到表率作用,并且有看齐意识;刘佑春提出,党员一定要根据党章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比如我负责学位这块,那就会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并严格执行省市的相关文件,与中央保持一致;余希进主任说,通过上次谢院长的学习与自己的工作经验,明责、尽责、问责、追责是一个逻辑上环环相扣的原则,首先我们要学习,其次我们要落实,最后我们作为党员一定要从我做起,核心是落实到行动上;余尊奇提出,《问责条例》虽然条款不多(仅13条),但内容丰富且力度很大,《问责条例》告诉我们一定要有责任感,以保证不追究或少追究,我相信我们每个党员都不想被追责,我们作为高校党员,一是要明确岗位职责,二是要树立服务意识,同时服务意识是强调的重中之重;刘卫平认为,《问责条例》非常必要,从事了这份工作就要承当相应的责任,工作中不追责就无法管理;党支部书记潘晓明指出,上次谢院长的党课讲解的是问责条例,我亦感受颇多,作为高校工作人员,我们首先要提高个人素质,做到身正,其次要时刻端正自己的言行,然后要对政策积极地学习与有效地理解,同时我们要主动地向身边的人宣告、宣传,作为普通公民我们也要遵纪守法,作为高校工作人员我们要主动接近我们的工作对象,作为党支部书记我要积极发展新党员。

    总之,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创制成果,必将对建构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持续有效推进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从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锻造坚强的领导核心、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作为党员,我们必须始终围绕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时刻保持对于自身的严格要求,不能有丝毫松懈,必须将从严治党落实到自身之上。

(撰稿:叶昊 摄影: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