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考毕业生2016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8-29浏览次数:540

各位自考考生:

   2016年下半年自考学士学位申报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至23日,请2016年6月30日毕业的自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前来申报(具体情况参见本网站自学考试-规章制度中《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知》

http://sce.znufe.edu.cn/contents/199/3313.html)。

   特别提示:需用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申报学位的(总分在426分以上)需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query.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下载有本人姓名、成绩、图像的有效证明,并提供用户名及密码;学位外语在本校报名的学生申报学位时只需填写学位外语合格编号;在外校报名的学生需提供所在报考学校(湖北省成人本科生申请学位外语考试合格名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接受学位申报。逾期不再办理。

   根据鄂价费〔2011〕15号文件精神,我校申报的相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已获湖北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其中自愿申请我校学士学位的自考社会考生需缴纳“自考生自愿申请学位服务费”,标准为人民币400元/人;衔接班考生(准考证号码前4位为0144)已向学校缴纳学费,不需另外缴费。

   学位审核期间,如发现考生申报资料弄虚作假,不授予学士学位,申报资料退还,费用不退;领证时间预计在2016年12月下旬或2017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网站通知。

   办公地址:我校首义校区中南楼605室。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00--4:00

   咨询电话:8838201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考办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