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成教新生报到和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4浏览次数:128

各函授站(点)
   为保证2015级成教新生报到及学籍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各项教学活动的开展,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新生入学报到及交费:

1、各函授站(点)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即组织新生进行报到,应于2015年1月31日前完成新生报到及注册工作。为确保成新生注册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各函授站要组织学生认真填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入学登记表》(见附一,该表请各函授站自行下载并正反打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为学生学习档案重要组成部分,各函授站(点)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函授站(点)在收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入学登记表》后,根据要求装订成册,交学籍学位科归档。

2、各函授站点分专业、分班,并按实际报名人数分别制作新生入学花名册、要求统一用Excel表格方式完成,名册格式见附件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成人新生花名册》。纸质文本加盖函授站点公章或签字后,连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入学登记表》于3月10日前寄送学籍学位。《新生入学花名册电子文本于31日前发送至学籍学位邮箱。

3、由于录取数据为学籍、学历注册时的唯一依据,因此应告知新生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如果经核实,发现考生填报的基本信息与录取数据不一致等情况,应要求考生及时与当地省市招生部门联系和核实将相关情况及证明材料报学籍学位科。

4、新生入学后,须按学校有关规定,足额上缴第一学年学费。各函授站(点)需及时将学费汇到学校账务。各函授站(点)在上报新生注册名单时,应将交费情况同时上报,未及时上交学费的学生不予注册。
   二、 专升本学生入学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升本新生,要进行专科学历清查新生报到注册时,需要求考生在报名时提交专科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各教学单位要对新生提供的上述学历材料认真核查,并确定其真实有效,录取信息与专科学历信息核对无误的学生,函授站点才能向我院上报其专升本学籍注册信息,有第一学历或无法认定学历真伪的,函授站点应取消其入学资格。核查方法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 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如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不到自己的毕业信息,需进行学历认证,并将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上交我院。函授站点应将复查情况书面报告我院。如考生的第一学历确实有效,但因考生本人的身份信息变更等情况,应由考生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并报我院。
   三、其他事项

1、 根据教育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新生注册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姓名、出生日期、学习形式、及学历层次(本科不能更改为专科)。
   2、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籍及教学等的管理,各函授站点原则上不能自行招收跟读生。

3、严格转学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允许转学。对确需转入他校学习,需经学校同意,并进行学籍注册及缴纳相关学费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由其他高校转入我校学习,需经我校同意后,并需由原高校进行学籍注册,才能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学籍学位科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武珞路114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QQ邮箱:870562418@qq.com电话:027-88383573,联系人:廖老师

                                 


                                    继续教育学院学籍学位科

                                    20141222

附件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生入学登记表(样板)(用A4纸正反面打印).doc

附件二:中南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成人新生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