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长期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31浏览次数:291

第一章    

    一、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培训学员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制定本规定。

    二、本办法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普通本科学生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宿舍管理规定》等学校规定并结合本培训班实际情况制定。

    三、本培训班学员严格按照学校在校学生进行管理。

    四、本规定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制定。

第二章  学习管理

    五、学员须正确处理工作、学习、生活三者的关系,克服各种困难,严格执行脱产住校学习规定。

    六、学员要端正学习态度,尽早进入学习状态。做到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遵守考场纪律。

    七、学员从开学之日起实行考勤制度。对所有统一安排的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进行考勤。考勤项目包括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等五项,班委协助班主任做好考勤工作。

    八、学员必须遵守学校教室管理规定和学习纪律要求。不迟到,不早退;上课时手机须关机或调到无声状态,不看与上课无关书籍报刊;课堂上不得接听电话、大声喧哗、吸烟等;不得将食物带入教室;注重仪表仪态,不得穿拖鞋、背心以及衣冠不整进入教室。

    九、每门课程结束后将举行课程考试,成绩将进入个人学习档案。学员在培训学习结束时须撰写个人学习体会。

    十、学员在校期间全部学习情况,培训单位将进行保留存档。

    十一、培训班党支部应以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十二、学员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学校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第三章  生活管理

    十三、学员在校期间必须自觉遵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宿舍管理规定》、《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积极维护校园文明。

    十四、学习期间不得请假,因病或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应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和培训单位批准后方可离校。

    十五、学员在生活中要相互体谅,互相关心,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和寝室公约,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和休息(注:学校宿舍周一至周五晚12:00统一断电熄灯,清晨6:30分来电)。

    十六、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准抹牌赌博、酗酒,不得夜不归宿,生活作风正派,处处严格要求自己。

    十七、学员应提高警惕,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校保卫处。

    十八、学校积极支持班委开展学生活动,将为班级购置文体用品并设立班费。

    十九、学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班委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活动满足学员需求。

 

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

    二十、培训学习结束时,学校将开展“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二十一、学员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时,由学校和培训单位共同研究决定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培训单位将保留进一步处理权利。

    二十二、对于违法学员,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二十三、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十四、本规定由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